高雄鹽埕區一棟荒廢29年的大樓,最近被掛上白布條,斗大的字,就寫著「本棟凶宅,近期要舉辦超度法會,祈渡眾多亡靈」原來這棟大樓,就是29年前因為人為縱火,奪走24條人命的「九龍三溫暖」大樓。
現在往事又被提起,根據了解,掛布條的是擁有部分產權的蔡先生,本身經營開發公司,法會將會在今年7月舉辦,但為何選在這時間點,又如此高調,引發議論。
斑駁外牆鏽蝕的鐵窗,荒廢29年的大樓外掛上醒目的白布條,斗大的字寫著「本棟兇宅,近期舉辦超渡法會,祈度眾多亡靈」。
民國78年新興街的這棟住商大樓遭人縱火,火勢從地下室的卡拉OK迅速往上竄,24條人命在此斷送,只是都事隔29年了,這白布條為什麼選在這時間點,又如此顯眼,讓路過民眾都忍不住多看幾眼,也讓恐怖回憶再被喚醒。
▲當年畫面資料照
鄰居:「住在這都沒怎樣,結果布條掛上去,親友一直問,很毛。」
里長:「蔡先生做土地開發,拿產權給我看,說要辦法會,雖然很怪,但也不能說甚麼。」
確定法會會在今年7月舉辦,但為何這麼做,擁有6樓產權的蔡先生並沒有交代清楚。
「是不是為了對面房子?」巧合的是,這超渡法會的布條正對著是對面正在興建中的建案,附近的接待中心一如往常的開門,會不會因此影響房價,見仁見智,加上這棟樓有10多人擁有產權,掛凶宅布條背後的理由是甚麼?只有當事人最清楚,但也讓好不容易淡忘的24條人命社會案件,再度被提起。
【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接獲民眾詢問,出售名下房地,如經計算是虧損,是否不用申報房地合一稅?國稅局強調,只要是出售適用房地合一稅制的房屋及土地,不管盈虧都應按實際成交價格及成本費用申報,才不會因漏未申報而遭到處罰。
▲出售屬於房地合一新制房屋及土地,無論盈虧均應辦理申報
南區國稅局表示,自2016年1月1日起出售房屋、土地,只要該房地是在該日以後取得,或是在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不到2年的話,不論賺賠,都應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30日內自行填具申報書、檢附契約書影本及其他有關文件向國稅局辦理申報,如有應納稅額,則一併檢附繳納收據申報。另外有關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的計算,是以交易時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因移轉改良所支付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但如果是繼承或受贈取得而沒有支付價款,則以繼承或受贈時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按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的價值當作取得成本。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稅法規定,未依限辦理房地合一稅制申報,要被處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而實務上常發現有民眾誤以出售及取得時的房屋評定現值或土地公告現值差額來計算交易所得或損失,計算結果如為損失就以為不用申報,國稅局特別強調,這樣的認知與現行規定不符,只要是出售適用房地合一稅制的房屋及土地,不管盈虧都應按實際成交價格及成本費用申報,才不會因漏未申報而遭到處罰。【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房屋稅之課徵係依房屋評定現值按實際使用情形適用不同的稅率,現行基隆市房屋稅徵收率為:「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房屋」1.2%,「非自住房屋(即指自住或公益出租外,即包含第4戶(含)以上自住房屋)」1.5%,「供私人醫院、診所及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3%,「營業用房屋」3%,「供人民團體等非營業使用房屋」2%及「依法登記之工廠自有供直接生產使用之房屋」為營業用房屋減半。
▲稅捐常識 房屋出租後是否會增加房屋稅?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住家用房屋稅率已區分為自住用及非自住用房屋稅率。依財政部訂頒「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須同時符合房屋無出租使用,並供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等3要件,方屬供自住使用。 所以,房屋出租予他人作住家使用者,因與上開認定標準不符,須改按非自住用房屋稅率課徵;若出租供營業用者,則按營業用稅率課徵。【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建物「大公」、「小公」、「專有」?如何分配?所謂「大公」、「小公」為建築實務上,對於公共設施常用之說法。一般而言,「大公」係指如地下防空避難室、管理員室、門廳、發電機室、水箱等,由全體住戶共同使用之公共設施;「小公」係指如每一層樓的電(樓)梯間、通道、走道等,由同一樓層住戶共同使用之公共設施;另「專有」係指建物具有使用上之獨立性,且為區分所有之標 的而言。按規定,區分所有建物申辦第一次測量及登記時,應檢附專有部分及共有部分範圍之「專共有圖說」(即大公、小公、專有等圖說),作為地政事務所辦理之依據喔!
▲地政知識 區分所有建物申辦測量登記應檢附「專共有圖說」
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黃美娟主任表示,依內政部2014年3月12日台內營字第1030801699號函規定暨2016年1月22日台內地字第1051300822號令規定,建物起造人於申請建造執照時,應依公寓大廈管理 條例第56條第1項規定檢附標示「專有部分、共用部分、約定專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以及再區分出「全部共有及部分共有」之詳細範圍圖說(即專共有圖說),而地所於受理建物第一次測量及登記時,將依申請人檢附經新北市主管建築機關(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核備之該「專共有圖說」辦理;惟若該圖說共有部分未區分為全部或部分共有範圍時,則予認定為全部共有,反之如共有部分已明確區分為全 部或部分共有範圍時,則會依該圖說標示範圍,將全部共有或部分共有分別編列建號為各相關區分所有權人共有。 黃美娟進一步表示,地所受理建物第一次測量及登記審查時,倘有發現使照竣工平面圖或「專共有圖說」內容不符或錯誤時,將會通知申請人釐清,如有涉變更、更正或備查必要時,應由申請人委請原建築師向新北市建管機關申請。所以為保障申請人(起造人)等權益,以及避免日後房屋交易糾紛,起造人應依規定於申請建造執照時檢附標示完整明確之「專共有圖說」,並於申辦區分所有建物第一次測量及登記時,按規定檢附經主管建築機關核備之「專共有圖說」,以為地所辦理依據。【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好久沒下雨,今年乾旱嚴重,在台南有建商成了另類的受災戶。南科附近有一片新蓋好的透天厝,因為坐落在滯洪池前,最大的賣點就是「湖畔第一景」,但是現在水都乾了,只剩下光禿禿的草原,有住戶覺得和當初的廣告落差很大,讓建商也很窘!
▲原本的滯洪池變成一片草皮。
南科附近一整片新落成的透天屋就面對滯洪池,當初建商號召是湖畔第一景,但是現在看看,因為好久沒下雨,大約3公頃的滯洪池裡,水已經乾得一滴不剩。
附近住戶:「有點尷尬,原本漂亮的湖結果都變乾旱。感覺花那個錢不值得啦!」
附近住戶:「(房價有多高?)大概3千 3千萬出頭,(原本)底下那邊水位有一半這麼多。」
▲廣告文案和現實狀況差很大,原本的湖乾到一滴不剩。
因為天氣的關係,讓廣告文案和實景有不小的落差,建商也很無奈。湖畔第一景本來是最大的賣點,有不少人衝著美景下訂,但是現在卻沒了。
附近住戶:「有點落差,就是覺得一個湖好像滿夢幻的,可是現在整個就是乾了,就是有點失望。」「比較節約用水,就像是我太太在洗衣服都累積起來一次洗,比較省。」
台南水情拉警報,滯洪池乾巴巴,讓建商和附近住戶成了另類受災戶。現在只能祈求老天幫幫忙,梅雨快來紓解旱象,也讓滯洪池回復過去的美景。【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稅捐機關表示,自6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將對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還已繳納土地增值稅案件進行清查。
▲提醒注意!6月1日起清查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案件
稅捐機關說明,依土地稅法35至37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在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後,2年內另行購買自用住宅用地者,其新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繳納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者,得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就其已納土地增值稅額內,退還其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之數額,但重購之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5年內再行移轉時,除就該次移轉之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外,並應追繳原退還稅款;重購之土地,改作其他用途者亦同。 舉例來說,劉先生2013年2月1日出售中山區自用住宅用地,出售土地地價1000萬元,已繳納土地增值稅50萬元,另於2014年5月1日重購安樂區自用住宅用地,新購土地地價1500萬元,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550萬元,因此,原出售土地繳納土地增值稅50萬元,可以全數申請退還。但如果張先生在5年內(2014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將重購之土地再行移轉或改作營業、出租使用,依規定將追繳原退還之土地增值稅款50萬元。【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新北市長朱立倫日前主持金山區磺溪橋通車典禮,總經費約6千多萬,完工後磺溪橋較原橋更高更廣,提供居民及往來車輛更安全的交通與用路空間,盼帶動金山地區發展。
朱立倫表示,去年6月因受豪大雨造成磺溪橋中斷,法鼓山第一時間捐贈5000萬協助重建大橋,從去年6月2日至今,不到一年時間已經完工通車。
新北市工務局表示,完工後的磺溪橋長約74.61公尺,橋淨寬達9公尺,並設有雙向混合各ㄧ車道及單側人行空間,工程總經費共6,820萬元,採用鋼結構型及複雜的變斷面曲線方式施作,能符合防洪標準。該橋並以斜坡引道方式相接,可滿足橋梁兩邊住戶車輛、人員進出需求,又能符合大多數人車通行。
朱立倫表示,磺溪橋重建完工總經費共6,820萬元,大橋比過去更高更寬,以避免豪大雨一來造成淹覆的風險,故重建時要求一定要比原橋高度高,加上一旁河川整治也持續施工。
朱立倫也說,盼磺溪橋通車後,帶動未來金山地區更多觀光旅遊人潮,能有更多人搬來金山區居住,帶動金山地區的發展。
桃園市地政局3月舉辦中路區段徵收案第6次標售作業,競標熱絡,6月27號將再辦理中路開發案第7次標售作業,標售總面積大約1.73公頃,標售單價介於每坪42萬至53萬元。(李明朝報導)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今年3月30號舉辦中路區段徵收案第6次標售作業,標售18標,共計吸引46封標封投標,競標熱絡,會中順利標脫12標15筆土地,面積約2.01公頃,標脫率達66.67%,合計標售金額37億4,250萬多元,每坪單價約61.4萬元。
地政局6月27號將再辦理中路開發案第7次標售作業,地政局長陳錫禎說,桃園近年有許多重大建設持續推動中,為籌措未來開發案資金,加上中路開發案前次標售作業競標熱絡,6月27號辦理中路開發案第7次標售作業,標售總面積約1.73公頃,標售單價介於每坪42萬至53萬元,更有多筆大面積介於250到1,100坪建地首度釋出。其中,中路二段12、13地號土地面臨風禾公園第一排,中路二段153地號土地位於水秀公園旁,都是非常優質的居住環境,歡迎有興趣市民朋友、工商團體,踴躍投標。
桃園區經國市地重劃區,7月中旬也將辦理抵費地標售,預計6月上旬公告商業區8筆、住宅區10筆,共18筆,約1.28公頃。陳錫禎表示,地政局在這區特別挑選3筆區位、經濟效益高的土地,首度嘗試以「標租」方式處分。
陳錫禎表示,地政局未來會朝多元方式來處分開發後剩餘可建築土地,除標售、標租外,也會增加挑選具發展潛力的土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處分。【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