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昨贈給建商大禮,北市囤房稅從3.6%降為1.5%,引起市場矚目。昨台北市議會三讀通過「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自7/5取得使用執照的銷售中新成屋,從1年內放寬為3年內都可享1.5%房屋稅,至於2014年7月1日至今未售出的餘屋,建商也可再獲2年1.5%稅率寬限期,新稅率較3.6%的「囤房稅」大大降低,甚至逼近1.2%的自用住宅稅率。
▲北市建商囤房稅從3.6%降為1.5%,引起市場矚目。(黃柏榮攝)
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于俊明直言,建商是房屋的生產者,對於投下勞力、資本蓋出來的房子,卻跟投資客購屋囤積一樣,受到重稅處罰,本來就很不合理。且投資客都還有3戶可以用1.2%的稅率,建商生産的存貨卻每一戶都要被課到3.6%的最高稅率,這種打擊生產、扼殺投資的畸型稅率,本來就應該改了。
于俊明指出,台北市在2014年7月以後的房屋構造單價暴漲2.6倍、還要乘上路段率,再加上全國唯一課徴的豪宅稅,地價稅又調升至少3成以上,這種重稅環境如果不能改善誰敢投資。而3年的寛限期只能稍微喘口氣,賣不掉還是要面臨全國最高的房屋稅基、與全國最高的3.6%税率,對生產房屋的建商來說,仍是全國最沈重的負擔。
指標建商大陸建設董事長張良吉則認為修法只能說是差強人意,囤房稅是針對手上有超過3戶的多屋投資客,並非針對建商,對建商來說,都是想要趕快賣房獲得資金再投入下一筆開發,若賣得掉誰願意囤房。
房市專家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則透露,北市限期3年降低建商囤房稅,將會讓建商加速去化手中餘屋,短時間內也以消化餘屋為主軸,不把重心放在推案上。長期來說,由於房市缺乏動能,建商不至於會因為降稅而哄抬價格,降低建商囤房稅也有助於建商參與都更等開發,至於其他縣市是否會跟進,由於3.6%最高稅率適用縣市少,就算跟進效益也不明顯。
台北市議會通過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建商「囤房稅」調降至1.5%,財政局長陳志銘今天說,建商應設法出清餘屋,1年後檢討稅率和合理銷售期,且專案列管近4000戶新成屋。
台北市議會臨時會昨天通過「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其中引發外界討論的是起造人所興建待出售的住家用房屋,應適用何種稅率和合理銷售期。
財政局表示,市府原本提案主張稅率2%,後來同意採用財政部函示的1.5%稅率及1年銷售期,經府會協商,維持法規委員會3年銷售期版本,但有部分議員和市府看法一致,認為3年銷售期過長。
財政局長陳志銘說,為避免外界認為3年銷售期會無限期延伸,決定在1年後檢討適用稅率及合理銷售期。
他強調,議會通過1.5%稅率,已減輕起造人持有成本,希望可反映降低房屋售價,且建商應設法出清餘屋,若認為可暫時撐住房屋售價,北市府會立即提送新適用稅率及合理銷售期的修正版本讓議會審議。
陳志銘說,從民國103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止,北市累計有1萬1754戶新成屋需課稅,其中出售有6486戶,目前未出售的有5268戶,包含此次修法後受益的3945戶。
他表示,此次議會通過修正案是要解決未出售的3945戶新成屋,已決定專案列管,並透過建案及實價登錄掌握新成屋銷售狀況,若1年後仍未售出,會檢討稅率和銷售期。
陳志銘說,房市目前已走到降價風潮,且台北已連續2個月成交量達2000件,房市看似逐漸回穩,建商應利用調降1.5%稅率期間,積極降價並出售餘屋。